【案例一】张某诉祁阳某机动车检测公司违规检测车辆案
2024年8月5日,投诉方张某现场投诉反映称,2024年7月上旬在祁阳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对车辆进行年检时,被投诉方未使用专业检测四驱车设备进行检测,以致检测后投诉方车辆发动机变速箱损坏,无法正常启动,询问相关修车店修理费用大约为5万元左右。诉求:要求相关单位严查此行为,并赔偿修车费用。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被投诉方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被投诉方已于2024年7月28日张贴公告,停止检测业务,检测厂房也已拆除。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开展了多次当面调解,耐心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投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方赔偿车辆修理费用15000元,投诉方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二】王某诉祁阳市某大药房高于原价销售药品案
2024年3月12日,投诉方王某到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分局现场投诉,反映他于前几日在祁阳市某大药房购买某品牌降压药,实收价格比标示价格高5元/盒。诉求:要求协调并帮其退还多付费用。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被投诉方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因供货医药公司临时上调某品牌降压药进货价格,被投诉方药品销售价格随之上涨,但其未及时更换药品价格标价签,导致投诉方购买药品结算金额高于原价。执法人员向双方耐心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场责令被投诉方更换药品价格标价签,并退回多收价款10元,投诉方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三】谢某诉祁阳市某文创馆诱导未成年人购买盲盒卡片案
2024年6月3日,投诉方谢某致电12345市长热线,反映祁阳市某文创生活馆老板在2024年2月26日至6月3日期间诱导其小孩多次在馆内花费百元、千元不等的现金购买卡片,总消费金额2万元左右,且被投诉方对于未成年人在其店中多次大金额消费的情况并未制止或联系告知其家长,诉求:要求相关单位严查此行为,并退卡退费。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被投诉方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经查,投诉方家中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多次在被投诉方处购买盲盒卡片,消费总金额达10100元。被投诉方在向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时,未依法取得监护人的同意,涉嫌违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的规定。执法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耐心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投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方退还现金7000元,并保证引以为戒,规范销售行为,不再发生同类事件。投诉方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案例四】某房地产开发商多收业主产权办理费及测绘费案
2024年1月1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接到省12345热线转交的市民反映祁阳市某小区开发商多收产权办理费的投诉件。业主称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发现开发商除了正常的购房款项外,还额外收取了产权办理费和测绘费。业主们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相关费用用应由开发商承担,而非转嫁给购房人,因而联名向监管部门投诉。
2024年1月2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被投诉方进行现场检查,经认真核查,发现在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被投诉方未执行政府定价,多收1157户业主产权办理费、测绘费及网签服务费共计796488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对于被投诉方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立案调查并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该局责令被投诉方向业主退还多收价款,并采用了定期回访、现场督促办公等多种方式,至10月23日,被投诉方将所有多收价款全部退还到位,处置结果得到小区业主高度赞扬。
【案例五】祁阳市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案
2024年11月19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开展执法检查,经查阅当事人与部分消费者签订的《殡仪服务委托协议》,发现当事人涉嫌设置最低收费门槛。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12月至2024年11月19日,当事人每次提供殡仪服务均与消费者签订《殡仪服务委托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制定、提供,其中包含有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系列灵堂布置套餐的格式条款。其行为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项的规定,属于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
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孙某未取得医师资质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案
2025年1月12日,有群众举报,反应有人在祁阳市某某酒店7019房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2025年1月12日晚,祁阳市卫生健康局对该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执业人员一名,其他人员四名,房间内存放有肉毒素、利多卡因、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氯化钠注射液等若干。
经查,孙某,女,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自2024年1月起至2025年1月12日多次为他人开展注射肉毒素、玻尿酸填充等医疗美容活动,违法所得共计10300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医师资质非法从事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孙某立即停止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300元、没收案涉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两箱、罚款72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湖南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案
2024年3月19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防机构移送线索,相继对全市相关医疗机构使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判定两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4月22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2日、9月17日两次从某公司采购涉案产品分别销售给相关公司,用于该市两个工程建设项目,共销售不合格灭火器944具,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49200.8元,违法所得4060.8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器材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案涉灭火器944具、没收违法所得4060.8元、罚款49200.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祁阳县某海鲜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作弊“电子鬼秤”案
2024年7月12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重点区域计量专项整治及“回头看”行动,期间接到群众对祁阳县某海鲜店的计量投诉。经现场计量检测,发现当事人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称重1kg标准砝码显示重量为1.3千克。7月2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6月1日至7月12日,当事人销售鲈鱼、荷花鱼等鱼类水产时使用案涉电子计价秤的作弊功能进行称重、结算,每销售1kg多收取0.3kg的价款,时长达41天。当事人实施不法行为总营业额123000元,违法所得为28384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具有欺骗性使用特性的作弊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案涉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8384元、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祁阳市某托管有限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2024年9月11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前台办公桌文件袋内有81张“人民中心小学”等学校学生花名册的纸质资料信息,标注有“序号、系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班次、民族、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备注”等字样,其中“备注”栏标注有“X、未接、打不通、(已报)”等字样。在前台办公电脑内发现文件名称为“2023年下期在籍学生花名册”的统计表,标注“浯溪教管中心大众完小2023年下学期在籍学生花名册”字样。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7月份,未经学生家长同意,当事人擅自通过大数据搜索等方式收集祁阳市人民中心小学和浯溪教管中心大众完小2023年下学期各年级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信息2508条,至检查之日,当事人一直使用上述信息中的电话号码联系家长,推介有偿课后托管服务。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处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祁阳市某刺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
2024年12月5日,根据投诉线索,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12月11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2日为未成年人陈某某(15岁)右后肩文身,图案为一只凤凰,提供服务之前未要求陈某某出示身份证件核实其实际年龄,收取费用300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