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 漆振刚 唐蕙芳)奉某某与桂某某、李某某(夫妻关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桂某某、李某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
在执行调查中,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新建房屋后,无钱装修,但家中有一套红木家具。执行干警在与桂某某沟通中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桂某某表示其无力支付案款,愿意以红木家具抵债。执行干警遂征求申请人意见,申请人表示其在北京治病,不想接受红木家具抵债。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明利弊,申请人最终表示其可以联系东莞某厂来购买部分红木家具。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套红木家具折抵8万元抵偿所欠债务。之后,执行干警帮助被执行人将红木家具搬运至东莞某厂派来拉货的车上,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漆振刚 唐蕙芳
编辑: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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