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员干部解决好政绩观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组织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在强国复兴的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锻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有坚强的党性才会有正确的政绩观,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整合高校、各级党校、干部学院教学资源,采取专题传达、集中研讨、办班培训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红色教育,注意挖掘当地的红色资源,让党员干部接受深刻的红色洗礼,认真解决“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根本问题,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把政绩观教育与“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度融合,引导党员干部在联系群众、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中加深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和感悟。要开好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围绕“是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开展党性分析,认真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政绩观出现偏差的干部,要及时教育提醒、咬耳扯袖,以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纠偏错误的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关键性作用的是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人用人,要坚持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不能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只有科学的选人用人,才能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的“硬杠杠”“铁规矩”,让干部“凭能力进步、凭实绩晋升”。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经常性地深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一线,实地了解干部思想状态、履职情况、群众认可度、工作业绩等情况,把那些既有本事又干实事、既有政绩又有政声的干部及时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用那些搞虚假政绩、泡沫政绩、门面政绩的干部,树牢“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鲜明导向。用好各种调研手段,根据干部的岗位职责、具体任务、工作要求等,科学编制调研清单,在一线把干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群众评价摸清辨准,对干部“精准画像”。要用好考评结果,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既给面子又给位子,对担当作为不够,考核效果不佳的人员“黄牌警告”,对在尸位素餐的“躺平干部”及时“红牌罚下”,切实保证干部考核的刚性权威性。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干部容错纠错办法,积极稳妥使用受处理处分期满、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干部放开手脚、卸下包袱,心无旁骛地干事业做工作。完善干部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依托融媒体、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在处理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表彰,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兜底性作用的是问题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干部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等问题,持续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聚焦干部政绩观错位问题开展大梳理、大摸排,注意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杜绝“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等现象。要真抓、实抓、善抓、常抓,对标对表抓整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治已病”和“防未病”结合起来,深挖问题根源,坚持对症下药,增强问题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到巡视巡察与审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正确处理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建立政绩观问题清单化整改机制,逐类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注重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重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以正确的政绩观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让为民造福的“齿轮”转得更快更稳。(作者 唐旭 )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旭
编辑:胡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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