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祁政通〔2022〕9号
由于长时间高温干旱,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筑牢森林防火屏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本封山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封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布。
二、封山区域
祁阳市境内所有山林及林区边缘三十米范围。
三、封山规定
(一)除封山区域原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正常进山外,其他人员未经属地镇(街道)或国有林场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停止一切林区作业行为。当前在建的重点工程项目及必须的应急处置事项,要在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等各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经祁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经批准进山的人员,要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上交一切火源,并报备活动区域,承诺遵守相关规定。
(四)在封山期间,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对封山区域内的人员管理:1.封山区域进山路口安排专人守卡,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山;2.严格规范原居民生活用火,禁止室外生产生活用火等行为;3.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并采取装备上车等措施,确保扑火队伍始终保持临战状态;4.督促护林员全天候巡林,加大林区巡护频次。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妨碍禁火防火检查、电线线路砍青和隔离带挖设等,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及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拨打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报警。
市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0746—3213950
祁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祁阳市人民政府
编辑:胡湘琴
本文为祁阳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qynews.gov.cn/content/2022/10/25/11976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