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4月1日讯(通讯员 唐佳华)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功能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今年来,祁阳市司法局积极完善制度,规范措施,注重“五大亮点”,把社区矫正监管提高到新的水平。
规范社区矫正中心运行。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该局结合工作实际,投入专项资金200多万元专门建成了高标准社区矫正中心,用房面积达到500余平米,设立了心理咨询室、检察警务室、训诫室、宣告室、信息采集室、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室、档案资料室、教育培训室等专门功能区。自社区矫正中心投入运转以来,严格落实“六集中”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效能作用。一是交付接收集中,所有交付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统一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由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手续,采集信息建立档案,信息采集率、建档率和入矫宣告率均达到100%;二是入矫教育集中,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社区矫正中心开展集中入矫教育,组织其学习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三是重点人员管理集中,对严管级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由社区矫正中心建立专门工作台帐,实行包教责任制;四是教育学习集中,社区矫正中心制定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表,城区及周边司法所分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社区矫正中心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偏远地区由社区矫正中心派员组织进行;五是心理咨询集中,入矫后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矫正中心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六是信息监管集中,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监控率达到100%,通过即时定位、轨迹查询等方式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每日定位核查,对发现情况异常的及时通报并采取处置措施。
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联系会议制度,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联合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祁阳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是强化社区矫正协调机制的一种方式,是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工作机制,主要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重大事项,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部署下一步社区矫正重点工作。二是制定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制度》《社区矫正入矫或解除制度》《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三是推广并实用《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制度》,根据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计分考核制度,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对违规的矫正对象警告一次,警告二次拒不悔改的,监管司法所将视情节建议市局做撤销缓刑处理。
规范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一是规范审前调查评估,为了调查评估工作的各环节的规范性、统一性,该局社区矫正股统一印制了《拟假释(保外就医)、缓刑罪犯社会现实危害性调查评估表》、调查笔录等。二是建立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四访六查”工作法,即访问被告人所在的家庭、访问被告人所在的社区、访问被告人所在的单位(学校)、访问受害人态度、查被告人的家庭和主要社区会关系、查被告人所在的居住环境、查被告人的心理状况和悔罪态度、查社区(村)的群众反映、查被告人帮教条件,查被告人有无犯罪前科,根据调查实际情况,做出调查评估意见。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人防”和“技防”。祁阳市司法局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了录音笔、执法记录仪、人脸指纹识别仪,形成了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考勤管理系统;按照“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的工作思路,积极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GPS定位手机终端和app软件安装,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定位管理平台》,掌握其的行踪。同时,着力在“人”防上下功夫,采取“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等监管措施,落实定期走访、电话汇报、书面汇报、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教育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防重新违法犯罪发生。
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一是规范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两级工作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在社区矫正对象被拟决定执行社区矫正时起就建立社区矫正两级档案。二是规范了期满解除的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除的档案管理工作,印发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案卷评查实施意见》,按照“一人一档,不重不漏”的原则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截至目前,已接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共计3000余册,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佳华
编辑:胡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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