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6月22日讯(通讯员 邓奇函)“彭大哥,你要帮我评评理,我活得好好的,她到处说我已经死了,这算什么事!”在祁阳市梅溪镇春光社区“彭大哥”正在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原来,戴某某在赶集中巧遇李某某姐姐,并谈论起李某某已死的消息。第二日李某某知道自己被死亡后,火急火燎地找上戴某某理论。经“彭大哥”多次上门耐心劝导,最终劝服戴某某提上水果登门道歉,李某某达成谅解。老百姓亲切称呼的这位“彭大哥”,就是“法律明白人”彭文明,曾为不少村民“断过公道”。
今年来,祁阳市司法局聚焦“选准、育强、用好”三个举措,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22个乡镇(街道)遴选乡村“法律明白人”160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扎实法治保障,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聚焦选人精准,强化储备力量。制定《祁阳市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组织22个乡镇(街道)按照每个行政村3人的数量,以自荐或推荐的方式进行遴选;注重从村干部、村官助理、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有威信的村(居)民等群体中,选出具备一定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有良好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的人员充实到“法律明白人”队伍,在素质上、结构上进行优化,为乡村“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打好基础。
二、聚焦育人强能,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培训等制度。开展常态化培训,组织“百场”培训活动,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针对性开展理论和实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聚焦用人所长,就地化解矛盾。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承担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等职责,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主动走村入户,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涉及的方方面面;开展动态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扎实做好纠纷化解、法律帮助、心理疏导等维权关爱工作,让“法律明白人”成为老百姓心中的“参谋”,把家长里短的小事解决在家门口。
如今,与彭文明一样,有越来越多的“法律明白人”参与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成为老百姓中的“法治带头人”。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邓奇函
编辑: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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