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4月1日讯(融媒体记者 伍彬彬)3月30日,在文富市镇香花桥村冷水江河坝附近的祁水河段,祁阳市法院督察朱某盛巡河值守。
朱某盛并非"专职巡河员",由于其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宣告缓刑,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
据悉,2021年8月30日7时,朱某盛在祁阳文富市镇香花桥村冷水江河坝附近的祁水河里,用禁用的渔具密渔网非法捕捞河鱼,被祁阳市公安局文富市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收缴雄鱼、草鱼、鲤鱼等鱼类重20公斤左右。
经法院公开审理,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朱某盛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960元,或以工代赈,在祁阳文富市镇香花桥村冷水江河坝附近的祁水河段巡河二个月,这是我市首例因非法捕钓被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伍彬彬
编辑: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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